海乙寺
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名。在今甘肃省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地区。清同治(1862—1874)年间修建。1929年马仲英事件时被焚烧殆尽。1937年重建。为保安族地区规模最大之清真寺,内设有阿拉伯文学校、秀如阿文中学。下辖30余寺。
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名。在今甘肃省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地区。清同治(1862—1874)年间修建。1929年马仲英事件时被焚烧殆尽。1937年重建。为保安族地区规模最大之清真寺,内设有阿拉伯文学校、秀如阿文中学。下辖30余寺。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
见“拔也古”(1363页)。
即“蒲昌海”(2319页)。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亦作“柏洁夫人”,即“慈善夫人”(2407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
蒙元官名。又译“笔且齐”、“必彻彻”。意为“书史”。《黑鞑事略》:“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耳。”《元史·兵志》:“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1206年蒙古建国后始置,用以记写文牍。元代应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乌里雅苏台界志》。1869年9月4日(清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清朝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特派立界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
?—1854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三年(1823),由护军升兰翎长。七年(1827),升护军校。十年(1830),委护军参领。十六年(1836),兼御前乌枪差使。十八年,任副护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