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吾坎汗法典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
部落名。又作诺罗部、努牙喇部、耨野勒部、禄耶勒部、努业勒部、努雅勒部、卢业勒部、卢日热部、闹雷部、努烈部、鄂伦部,皆诺雷之转音。满语,“流荡不定”意。其地河水弯曲,河床较浅,水涨时,经常改道,故名。地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书名。亦称《越绝记》。作者为谁说法不一:一说子贡或子胥所撰;一说东汉袁康所撰;也有人认为非一人一时所作。原书为16卷25篇,现存15卷19篇。记述吴、越两国的山川地理、建置、都邑、封官授爵、人物事迹等
见“琫”(2146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厥里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明云南彝族土官名。武定府原为南诏三十七蛮部之一罗武部。元至元七年(1270),改武定路。明洪武十四年(1381),进克云南,女土官总管高胜上缴元所授印信、金牌,备粮千石赴金马山接应明军,归附。次年置府
?—1772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纳喀氏。隶黑龙江镶白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马甲从征准噶尔,俘罗达什札卜,晋二等侍卫。霍集占(即小和卓)据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叛,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被围3
见“孛儿台”(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