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罔留”(1429页)。
见“捺钵”(2037页)。
伊斯兰教教派之一。语源有3说:一言出自希腊文“索非亚”,意谓“智慧”;一说出自阿拉伯语“沙甫”,意谓“纯洁”;多数学者主张源于阿伯文“苏非”,意为“羊毛和驼毛”。以其首领常穿羊毛长衫而得名。其最早发源
见“卜儿孩”(19页)。
后赵海阳王石弘年号。334年,凡一年。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赫哲语音译,亦作“奥伦”,意为“生命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一个灵魂。传说是创造生命的神赐给,与人的生命相始终,人死后即离开人的肉体,永久消失
1861—1933清末至民国藏族高僧。原名仁钦顿珠。青海宗喀人。3岁时被认定为上世却西的转世,由阿力克格西·墨朗桑波仁钦活佛授居士戒,取名洛桑丹白坚赞。7岁,驻埃旺噶齐寺,由噶钦·绛曲仁钦授沙弥戒,改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见“阿巴海”(1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