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斯珍根借契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西汉时匈奴将领。※虚闾权渠单于正妻颛渠阏氏之弟。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单于卒,与颛渠阏氏合谋,乘诸王未至之机,共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深受新单于宠信。四年,为呼韩邪单于击败,逃奔握衔朐鞮弟
见“女真译语”(147页)。
1754—1839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
中国历代王朝统治阶级与周边少数民族,或各少数民族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联姻。“和亲”一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原是和睦相亲之意,并不一定与联姻有关。后因汉朝遭匈奴冒顿单于侵凌
见“宾兔”(1948页)。
?—1635后金将领。蒙古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原居克鲁伦河流域。皇太极时,与弟额尔格勒珠尔、喀兰图、札克托会率所属投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天聪八年(1634),奉皇太极命略锡尔哈、锡伯图,收察哈
见“相儿加思”(1573页)。
314—335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二世皇帝。333—334年在位。字大雅。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次子。幼年习经律于杜嘏、续咸,学兵书、击刺于刘征、王阳。初立为世子,领中领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