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珹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寄畅主人。高宗※弘历第四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袭郡王。四十二年卒,谥端。嘉庆四年(1799),追封履亲王。著有《寄畅斋诗稿》。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寄畅主人。高宗※弘历第四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袭郡王。四十二年卒,谥端。嘉庆四年(1799),追封履亲王。著有《寄畅斋诗稿》。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1755—179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瑶林。大学士傅恒之子,清高宗孝贤皇后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三等侍卫擢头等。后授户部右侍郎、镶黄旗满洲副都统。三十八年(1773),从定西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狍头皮帽。鄂伦春语音译,亦作“蔑塔哈”。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境内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族过去狩猎戴的一种伪装帽。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制作,用一整狍头皮,将眼圈处缝上,镶上黑色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阿喇布坦(一称丹津阿喇布坦)初与噶尔丹同牧于科布多。康熙四十一年(1702),率众归清,封多罗郡王。四十二年建旗,授札萨克。初驻牧推河。雍正九年(1731),因惧噶尔丹策零侵袭,迁
明代藏区土司名。“毕力术江”一作“必立出江”。宣德九年(1434)四月置。治所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时明赴乌思藏的使臣常经过该地,其头目管着儿监藏等迎送有礼,且遣人来朝入贡,宣宗嘉之,遂立卫给以印
1120—1193金大臣。本名习尼列。女真族。完颜氏。以祖完颜希尹功,擢应奉翰林文字。皇统九年(1149),同知卢龙军节度使事,历献、祁、滨、蓟四州刺史。因治政有方,当世宗赴中都(今北京)途经蓟州时,
见“铁失”(18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