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673—728唐代南诏第三世王。乌蛮,姓蒙氏。又作慎乐皮、诚乐魁。兴宗王逻盛之子。睿宗太极元年(712),父卒,嗣位。开元元年(713),唐授其为特进,封台登郡王。设官征商税。二年,遣清平官张建成入朝
西夏塔寺遗址。见“拜寺口塔”(1664页)。
德昂族对传说中稻谷的女性保护神——谷娘的祭祀活动。祭祀分三个时节进行。春播前,全村共择一吉日,宰杀鸡、猪、牛,人们着盛装,携炊具、大米、粑粑,敲起铓锣和象脚鼓到地里,请佛爷、长老念经,祈求来年谷物丰收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北史》等称其“依胡布山而住”,今所在可归为二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或作漠河南北),一说在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
即“潮尔”(2527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地名。土名孤榆树屯。位于今吉林省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榆树县。辖域东界黑龙江五常府,西至新城府,南连舒兰县,北接双城府。厅境历代沿革同※新城府。清初在其地设通蒙古重要驿站伯都钠,
官名。专主护卫南单于事。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十四年,中郎将韩统、刘襄曾先后权行其事,未置官职。二十六年,南匈奴呼韩延邪单于入居云中郡(治今内蒙古托克托县)、西河郡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一带)后
?—1801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罗佳氏,隶镶白旗。初以黑龙江学团驻京,授司辔。后从征喀尔喀,因夺热索桥功,擢三等侍卫,赐号色默尔享巴图鲁。乾隆六十年(1795),参与镇压贵州、湖北等地苗民起义。嘉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