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乌达盟
内蒙古诸盟之一。清代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喀尔喀左翼8部11旗在翁牛特左翼旗境内昭乌达地方会盟,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西部为高原状山地,东部为丘陵性台地,西辽河上游老哈河及西拉木伦河流贯,草原广阔,农牧并重。清代直隶理藩院。其地垦放最早,蒙汉间土地及债务纠纷较多,外国传教士居中挑拨,光绪十七年(1891)曾爆发金丹道起义,旋被镇压。已垦地区多析县设治。民国时隶热河特别行政区(后改热河省)。现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之一,辖2县7旗,盟政府驻赤峰市。
内蒙古诸盟之一。清代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喀尔喀左翼8部11旗在翁牛特左翼旗境内昭乌达地方会盟,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西部为高原状山地,东部为丘陵性台地,西辽河上游老哈河及西拉木伦河流贯,草原广阔,农牧并重。清代直隶理藩院。其地垦放最早,蒙汉间土地及债务纠纷较多,外国传教士居中挑拨,光绪十七年(1891)曾爆发金丹道起义,旋被镇压。已垦地区多析县设治。民国时隶热河特别行政区(后改热河省)。现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之一,辖2县7旗,盟政府驻赤峰市。
书名。藏文原名《朗氏犀牛宝卷》,意译为《朗氏家族史》。约成书于明宣德六年(1431)。作者是朗氏家族成员※扎巴坚赞贝桑波。著于山南乃东孜寺。是书初以伏藏形式出现,后掘出始为人知。分上、中、下3部。该书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即“阿巴特”(1201页)。
见“八儿思阔”(26页)。
中国内地王朝以茶盐货币等与周围民族交换马匹之类的互市。由于地理环境及长期历史的发展,内地的民族多以农业为主,周围民族则多从事游牧、狩猎或半农半牧。农牧民之间自远古以来就存在着互通有无的交换关系。自进入
即“东西曹”(511页)。
见“坠斤部”(1260页)。
即“广开土王”(133页)。
刊物名。绥远省政府农村建设委员会训练处编辑。1936年2月创刊。主编王耀辰。以讨论本省乡村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为主,刊载乡村工作法令、政策、工作报告、调查结果、论文、经验总结、通讯等。经费由农建会支出。原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