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越
见“于越”(58页)。
见“于越”(58页)。
?—1585明代云南罗雄州土官。彝族。初,其父为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嘉靖(1522—1566)中,被土知州者浚杀害,母怀孕被夺后,生继荣。及长,屡图替生父报仇。者浚年老,以其袭土知州职,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亦称温迪罕氏。参见“温迪痕部”(2283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1368—1398)初置,辖地在今西藏浪卡子一带。元时为思答笼刺万户(即羊卓万户)封地。明初原为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按明朝建制例,行都指挥使司的机构设置与都指挥使
?—1794清朝大臣。满州正黄旗人。朝鲜族。金氏。武备院卿三保子。初隶内务府汉军。乾隆(1736—1795)中,授内务府笔帖式,累迁奉宸院卿,赐姓金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监
部分台湾高山族的称谓。清代亦称“平埔番”。主要散布在台湾西部和北部沿海平原及浅山。因其大多居于较为平坦的地区,故名。过去有人将其分为若干支:凯达加兰人,分布在基隆、淡水及台北附近;噶玛兰人,分布在今宜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创建的布哈拉、希瓦、浩罕三汗国的统称。居民大都操乌兹别克语,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也很发达。19世纪下半叶,相继为沙皇俄国吞并。参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汉代匈奴地区河名。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为匈奴驻牧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北匈奴衰耗,南匈奴攻其前,丁零略其后,鲜卑击其左,西域侵其右,北匈奴不复自立,远走安侯河。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度斤突。周文帝※宇文泰子。性果决,善骑射。武成元年(559),封代国公,邑万户。天和元年(566),拜大将军、右宫伯、左宗卫。建德(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