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北部或后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为北部。其分布区当在今流经吉林、辽宁2省的浑江以北地。高句骊国王世从其部选女婚配,因“加古邹之号”。贞观十九年(645)
见“喜申卫”(2182页)、“喜辰卫”(218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
见“隆朵嘉措”(2137页)。
位于新疆吐鲁番东25公里,傍火焰山。已编号洞窟57个,其中保留壁画约40余窟。壁画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是吐鲁番地区现存洞窟最多、建筑形式多样的一处石窟群。现存较早洞窟约是6世纪麹氏高昌时期遗存,后
见“松木儿台吉②”(1297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即“汪古”(1120页)。
见“石抹仲温”(455页)。
1917年由日本大仓组利用汉人冯万良、李玉生在内蒙古东部通辽县设立的垦务公司,在绥东县设立分公司。占据卓索图王若千荒地以及奈曼王苏珠克图巴图尔押荒地200方(约10万亩),迁来大量朝鲜移民进行垦种。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