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烈八部
见“敌烈部”(1882页)。
见“敌烈部”(1882页)。
?—1707清朝将领。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达尔汉亲王※本塔尔第四子。康熙九年(1670),袭札萨克和硕达尔汉亲王。十四年(1675),以其叔镇国公扎木素越界逃离、遂与弟
西夏大臣。银州(今陕西米脂县)人。历仕西夏桓、襄、神、献四朝。官居宣德郎、观文殿大学士、南院宣徽使等职。多次使金。天庆五年(1198)九月,与武节大夫折俊使金贺天寿节。
渤海人对其国王的称呼。渤海民在不同场合对其王使用不同称呼:民间俗称“可毒夫”,笺表书“基下”,而当面则呼“圣王”。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谥号。见“祐世隆”(1766页)。
?—399十六国时期后凉国君。字永业。略阳(治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开国主※吕光嫡长子。初苻坚丧败,长安乱起,随母石氏奔仇池依杨氏。后凉麟嘉元年(389),吕光自称三河王后,自仇池归姑臧(今甘肃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
①契丹语音译。“无极”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三次出使契丹,颇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内有“圣寿铁摆俱可忒”句(见《契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见“耶律休哥”(1310页)。 ②见“舍利”(1467页)。
1687—?清代第十一世卓尼土司。汉名杨汝松。甘南藏区卓尼人。6岁父亡,嗣土司位。12岁学经。执掌政务,日益成熟,精通汉语文。妻曼香哇,有才智,为得力内助。康熙四十六年(1707),率土司兵助清军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