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见“异密”(932页)。
即“客失的迷”(1752页)。
1696—177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大学士尹泰子。字元长,号望山。雍正进士。初为翰林。五年(1727),迁户部郎中。赴广东察审布政使官达、按察使方愿瑛受贿徇庇案得实,即署按察使。六年,任
即“顺奴部”(1691页)。
朝鲜族妇女传统的民间歌舞游戏。亦称“强羌水越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在朝鲜语南部方言里“岗”、“强羌”指“周围”,引伸为“圆圈”;“水越来”意为“巡逻”;“戍来”泛指捉迷藏,意为“圆舞游戏”。游戏时,
见“庙丁”(1498页)。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
?—1402明代云南武定府土官。彝族。武定军民府(治今云南武定县东)女土知府※商胜子。洪武二十二年(1389),以母病替职。二十六年(1393),钦准袭土知府职。建文四年(1402),赴京朝贺期间病故
古楼兰国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若羌县罗布泊西岸,东经89°55′22″,北纬40°25′55″处。1900年春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考察队维吾尔响导阿尔迪克发现。30年代,中国学者黄文弼、陈宗器曾先后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