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马台河源。东至奎屯岭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察罕苏木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南至呼济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齐齐尔里克河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不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
?—1415明初瓦剌贵族首领。又译努克漆哈什哈。克㰅古特(一说即土土扈特)人。原统辖瓦剌诸部。据《蒙古源流》等记载,明建文元年(1399),因额勒伯克汗受绰罗斯浩海太尉诱惑,杀弟哈尔古楚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壮族地区原始人文化遗迹。位地广西桂林市南郊独山西南麓。1965年发现,1973年清理。出土有人类骨骼30余具及大量遗物。经碳14c测定,遗址年代约为7500—9000年前。从人骨化石观察,已有一定葬制
①一作天政。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103—1104,凡2年。 ②金朝中期契丹将领移剌窝斡起义后所建政权年号。1161—1162,凡2年。
以桦树皮制造的船,故名。《黑龙江志稿》载:“以桦皮为之,较‘威乎’(独木舟)尤轻捷,载受两三人,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是黑龙江流域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旧时独有的船只,但大小、制作用料等各族
见“武散官”(1288页)。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比把石、北把什等。孛儿只斤氏。※吉能子。驻牧于陕西榆林边外。受明封为指挥佥事。约万历十五年(1587),因争分畜产,攻杀其兄鄂木布达赉(碗布台吉)。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