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迷思
见“马湩” (159页)。
见“马湩” (159页)。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金代寺观住持。政府予以纲首名义,令其纠察户口,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见“卜言把都儿”(21页)。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礼宾官,管理司署府内的布置,接待宾客,负责烟茶招待等。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4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萧惠”(199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参见“桑昂曲宗”(1965页)。
见“亦纳勒赤”(8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