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参见“占布拉”(548页)。
?—316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后,封河间王。嘉平二年(312),拜车骑将军,与卫将军刘翼并典兵宿卫。三年,谏阻聪擅杀廷尉陈元
明末清初西藏高僧。亦称夏冲阿旺朗。藏族。噶举派达砻寺活佛。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藏藏巴汗彭错南杰败前藏吉雪藏军与喀尔喀蒙古联军,继破色拉寺和哲蚌寺,两寺僧众逃往青海,途经达砻寺,其居中调解,许
官名。满语音译, “苏喇”意为“松散”,“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所设的散秩大臣。充皇帝侍卫官,从二品,列为八旗世职官之一。多以品秩不一的勋旧大臣之子孙充任,后亦以八旗世爵中公、侯、伯兼授。盖出于欲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貉(mo),是“貊”的单称(一说其与“”是两个族称,西周至春秋初才混为一体;或说称“貊”者非同属一族,乃是一种泛称,“貊”才是专指
伊斯兰教派之一。清末民初由回族人※马启西(1865—1914)创立于甘肃临潭旧城。因以《天方至圣实录》、《天方性理》、《天方典礼》等“汉克塔布”(即用汉文写的经典),宣传伊斯兰教教义,故人称“汉学派”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丹贝坚赞”(378页)。
见“白苏尼咥”(6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