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北
见“锡伯族”(2364页)。
见“锡伯族”(2364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恩滚洪。蒙古语意为“普通人”。为蒙古平民(阿拉特)中的下等阶层,占平民的多数。拥有少量牲畜或无畜,生活贫苦。因无力缴纳贡赋(阿勒巴),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劳动
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固噜什喜次子。初授协理台吉,隶兄郡王多尔济阿喇布坦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捐马助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五十八
见“锵清”(2452页)。
弓弩名。又名偏架弩。宋代党项羌首领李定所造而献于朝廷。沈括《梦溪笔谈》称其“似弓而施于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谓之‘神臂弓’”。《宋史·兵志》载:“以为身,檀为弰,铁为
东魏、北齐大将。又作厍狄回洛。代人。鲜卑库狄氏。初事尔朱荣为统军。北魏建义元年(528),以预立孝庄帝功,转为别将,赐爵毋极伯。从破葛荣,转都督。荣卒,隶尔朱兆。普泰元年(531),拥众归高欢。从破尔
清地区名。亦名宁古塔将军。初治今黑龙江海林县旧街镇,康熙五年(1666)移治今宁安县治。辖域东濒海,西至吉林乌拉,南界土门江(即今图们江),北连混同江。唐虞、周、秦为肃慎氏地。汉、晋为挹娄地。南北朝为
元代奴婢之奴婢的称谓。社会等级最低。陶宗仪《辍耕录》:“凡婢役于婢者,俗谓之重台。”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唐代称都波。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与乞儿吉思、撼合纳等部相邻。以狩猎经济为主,冬季“跨木马逐猎”。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一作空马,见“晾马”(2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