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犁汗王
见“犁汗王”(2072页)。
见“犁汗王”(2072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蒙古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汉译佐领),其余单独编为
见“杜度”(960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中国古代内地政权对北方少数民族采取的和平政策。初见于春秋。春秋时期,晋、秦、齐、楚等大国互相争霸,并不断与北方戎、狄等民族发生激烈冲突,矛盾纵横交错,相互制约。晋悼公四年(前569),山戎(《逸周书》
清代部分鄂伦春人的别称。名称来源“玛纳依尔”氏族名。清初分布于黑龙江上游北岸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一带,17世纪南迁后,成为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的鄂伦春人(或说其南迁游猎于今呼玛尔河一带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初名门都。天聪九年(1635),从军征明,攻松山,败明总兵祖大寿兵,继败明锦州兵。太宗嘉其勇,赐名阿尔萨朗,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五月,随固山额真叶臣等平定山
?—168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马佳(即富察)氏。字麟洲。世居绥芬。顺治二年(1645)至九年(1652),任职于内三院。十二年(1655),擢刑部尚书。坐事削职。康熙帝即位后,授正黄旗满洲都统。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见“旱金莲”(1079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