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使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1139金宗室、开国功臣。本名讹鲁观,亦作蒲路虎。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子。有勇力,善射,关心百姓疾苦,博得各族支持。天会十四年(1136),为东京(今辽阳市)留守,镇治渤海。天眷元年(113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见“诺雷部”(1953页)。
①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后裔,俺都剌之子。初附叛王海都反世祖忽必烈。成宗大德五年(1301)海都兵败走死。十年,皇侄海山(武宗)进兵也儿的失河(今额尔齐斯河),遂与诸王明理帖木儿等归降
明初云南蒙化州土官。彝族。元末为“火头”。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取云南时归附,委以添摩牙等村“火头”。十七年,实授蒙化州(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判官,与千夫长施生共理州事。从明军平定属内“火头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宋代南宁州首领。南宁州人。雍熙二年(985)八月,自称权南宁州事蕃落使,遣牂柯诸州首领赵文桥率族众百余人入朝贡方物、名马,并献后蜀孟氏所给符印。太宗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端拱二年(989),贻书五
白族的自称,参见“白族”(596页)。
参见“埃波”(1801页)。
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等级之一。统称“庸部”。这类奴隶专为非奴隶阶级的属民服务。包括“更”(奴隶)、“扬更”(奴下奴)及“宁更”(奴下奴之奴)。这类奴隶在吐蕃奴隶社会中占有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