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
见“道克顿”(2299页)。
见“道克顿”(2299页)。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黎平县六洞人。侗族。咸丰五年(1855),响应姜映芳起义和白莲教黄号军,率六洞人民起义,反抗清政府的横征暴敛。七年(1857),拥众万余人,攻占永从县城(今分属黎平
见“兀里奚山卫”(111页)。
?—1799清朝将领。鄂温克族。姓多拉尔氏(一作索伦杜拉尔氏)。世居西布特哈阿伦河依拉达屯。超勇公※海兰察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三等侍卫。四十九年(1784),擢二等侍卫,赏骑都尉世职。五十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蔡阳蛮”(2443页)。
参见“叭”(542页)。
见“沙班”(1125页)。
金大臣。亦作蒲察。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完颜冶诃孙,散达子。自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梅坚河,徙屯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初为元帅府“扎也”,使于四方称职,按事能得其实,领猛安。皇统(
即“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