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撞丁”(2497页)。
元代云南大理第六代总管。亦称信苴隆。白族。大理人。※段正子(一作※段庆子)。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继任大理总管。在职期间,元廷诏准土官无子嗣者,按当地风俗,以妻代管;梁王抵洱海,立保和奴子,号品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见“耶律贤”(1302页)。
西域古河名。见《大唐西域记》、《新唐书·西域传》。佛经中有私陀、私多、私他、斯陀、死多等梵文译名。清《西域图志》作叶尔羌谔斯腾。《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叶尔羌河。源出葱岭(帕米尔高原)。即今叶尔羌河及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见“萧绰”(1990页)。
宋庆历三年(1043),湖南桂阳地方官府为贯彻朝廷对瑶族地区的经济封锁政策,派官军捕捉运盐入山的瑶民,并对瑶族村寨进行残酷烧杀掠夺,激起广大瑶民进行武装反抗,攻打桂阳城,并占据蓝山县华阴峒为据点,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