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卜囊
即“塔布囊”(2157页)。
即“塔布囊”(2157页)。
土火枪。清朝中叶,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地区塔萨村撒拉族制造,故名。系以火绳点燃后击发的一种单筒火枪。用以狩猎。据魏源《圣宗记》载:撒拉族“素业射猎,精火器”。时工艺水平已相当高,较精准。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557—628隋末唐初大臣。先世为库莫奚种人,依附鲜卑慕容氏,徙居昌黎(今辽宁朝阳),后家长安(今陕西西安)。仕隋为虎贲郎将,擢左武卫将军。大业九年(613),与宇文述共破礼部尚书杨玄感叛军,以功迁左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金初宗室、将领。亦作谷。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完颜冶诃子。善骑射,有才干。从讨桓、散达、乌春、窝谋罕、留可叛军,皆有功。从阿骨打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子畴,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回族。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优贡。同治(1862—1874)间,官知县,累迁内阁侍读。性兀傲,不能谐俗。喜经史、善诗文、工书法。书承唐代颜真卿,尤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卡地喀哇寺、喀的喀寺、卡地沟寺,清代汉文文献称静宁寺。“卡地喀”,藏语意为“乌鸦嘴”。在青海民和县。宗喀巴弟子索南桑布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建。为民和县内格鲁派较大寺院之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