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见“速把亥”(1840页)。
见“白马氐”(597页)。
见“阻午可汗”(1259页)。
傣语音译,亦称“布格”,意为“大伙头”。旧时傣族封建土司对其统治下的拉祜等族大头人的封号。如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就由孟连土司加封六个“鲜弄”,发给委任状和礼物。每个“鲜弄”下辖若干“鲜”,意为“伙头”,
云南永宁普米族传说人物。相传很久以前,丽江纳西族木土司与永宁土司斗争,战斗中永宁土司失败,全军溃退,丽江土司军紧追不舍,他急中生智,把土司藏在羊皮口袋里,悬于树上,充作过路人存放的储粮口袋,瞒过追兵,
唐代对分布在牂柯南部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其首领谢氏而得名。其先世乃西汉末年牂柯郡大姓之一。西晋时谢氏官至牂柯太守,成一方之长。所统南部居民称南谢,分布在今贵州贵阳南部青岩、惠水一带。唐贞观十一年(637
书名。纥石烈良弼等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元年(1123)九月至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七年(1167)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太宗纪》。
元代山名。又译哈剌浑山、哈老温山、哈剌温只都(敦)山。今大兴安岭。1206年蒙古建国后,为左手万户木华黎辖地。元代为齐王部、济南王部东界。
见“锡伯”(2364页)。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本重,号用章,晚年自号两依先生。云南大理府邓川州(今洱源县邓川)人。成化二十二年(1486)中举。弘治十二年(1499)登进士,选江西泰和县令。为官清正廉明,民谣以“三不动”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