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姑
契丹习俗。详见“拜奥礼”(1664页)。
契丹习俗。详见“拜奥礼”(1664页)。
见“河中地”(1506页)。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丽江、永胜、宁蒗、德钦、中甸、剑川、鹤庆、兰坪,四川凉山州的木里、盐源、盐边等县,西藏自治区的芒康县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27万。纳西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董鄂氏。席汉之子。初袭父备御世职,兼管牛录。天聪九年(1635),从多铎征明攻前屯卫,又随多尔衮往招察哈尔部额哲。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擢前锋参领。崇德三年(163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诃咥、跌。初游牧于阿得水(即阿跌水,今伏尔加河)畔。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鸡田州,隶燕然都
彝语音译。意为※呷西奴隶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荞麦皮、嫩野草、蒿子叶等做成。民主改革前,生产的粮均被奴隶主占有,单身奴隶一无所有,连人身都是主子的,仅能以此充饥。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古“蜀身毒道”,又称中国“南方丝绸之路”。由※灵关道、※五尺道、※永昌道组成。从四川至云南大理、保山、腾冲,经德宏地区的梁河、盈江,出缅北的孟拱至印度东北的英帕尔,过孟加拉,溯恒河出印度西北,经巴基斯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见“费雅喀”(1771页)。
见“夷离毕”(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