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喜县
即“粤喜县”(2255页)。
即“粤喜县”(2255页)。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柿溪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遂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贤任上峒长官,定3年进京朝觐一次。万历二十八年(1600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参见“阿拍”(1193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
见“耶律庶成”(1320页)。
见“女古”(144页)。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见“姚兴”(1172页)。
见“阁罗凤”(17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