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头克汗法典

头克汗法典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末18世纪初头克汗所制定。头克汗为※江格尔汗之子。其统治时期(1680—1718),致力于消除汗国内分裂状态,加强汗权,维护诸部落间团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三个玉兹,限制各兀鲁思的独立活动,使汗国又出现统一局面。但由于准噶尔部贵族侵占其东部地区,哈萨克人拥有之牧场大为缩小,内部争夺牧场的纠纷时有发生,人命案件也逐渐增多,故头克汗审时度势,将土地法从财产法中分离出来,从刑事法中析出偿命法,并对寡妇转房作了具体规定,以法律形式解决当时存在问题。他组织人搜集哈萨克古代风俗习惯、判例和法律,召集“”(负责处理民刑案件的特殊阶层)中之有名望者,在《哈斯木汗法典》及※《艾斯木汗习惯法》基础上制定新法典,即将《哈斯木汗法典》五项条款(财产法、刑事法、兵役法、使臣法、民事法)修改并补充为七项,增添了土地法和偿命法,称为《七项法典》,史称《头克汗法典》,或译为《泰吾坎汗法典》、《塔夫卡汗法典》。其全文已失传,现唯有一种简单的《哈萨克汗国法典》手抄本(《哈萨克可汗图像集》一部分),藏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苏来满·哈努尼图书馆,从中可了解其主要内容。此外,列夫申《吉尔吉斯·哈萨克诸帐和各草原志》1832年版第3卷170—178页也记载了此法典片断33条。

猜你喜欢

  • 都指挥使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 鄂赖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 科科热瓦特之战

    清军平定“七和卓”之乱的一次战役。道光二十七年(1847),卡塔条勒伙同克齐克罕条勒、塔瓦克尔条勒、萨比尔罕条勒、阿克恰干条勒、伊善罕条勒、倭里罕条勒等共7人,纠集1000精壮骑兵,先后突入图舒克塔什

  • 哈实哈儿

    见“喀什噶尔”(2205页)。

  • 斡纳拨

    见“斡纳阿剌”(2427页)。

  • 缥甸军民总管府

    元代土司名。《元史·地理志》有“缥甸军民府”,但无注。《新元史·地理志》谓后至元元年(1335)置缥甸散府。缥甸之名屡见于《元史·爱鲁传》:“至元五年(1268)从云南征金齿诸部,蛮兵万人,绝缥甸路”

  • 拉锡

    ?—173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康熙三十年(1691),由亲军授蓝翎侍卫。四十二年(1703),任二等侍卫。四十三年,察探黄河河源,视察河流经流诸处,将目击绘图进呈。四十九年(1710)

  • 朝克图台吉

    1580—1637明末蒙古外喀尔喀领主和诗人。亦称却图汗、图蒙肯朝克图鸿台吉、楚琥尔朝克图、青海楚琥尔汗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格哷森扎曾孙。初信仰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受佛戒,并在外喀尔喀提倡

  • 西楼

    辽代地名。史有两记,一曰:“辽有四楼,在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郊)者曰西楼;木叶山曰南楼,龙化州曰东楼;唐州曰北楼。岁时游猎,常在四楼间。”(《辽史》卷1166)一曰:祖州(今林东镇南60里石

  • 解爱娄

    即“解忧”(2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