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勒亶多尔济
见“噶勒丹多尔济”(2504页)。
见“噶勒丹多尔济”(2504页)。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即村长。一般每一大村均有一人,由大头人委任,任期三年,忠于大头人者可连任。总揽本村寨一切大权,负责召开全村牧民会议,向各村寨传达大头人命令,替大头人催乌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即“完颜奴申”(1151页)。
清代漠南蒙古诸王公以轮班方式赴木兰行围之制。定例凡年初值过年班者,是秋还应值围班;有因生身(尚未出痘)缺值年班者,至围班期则毕从。其班临近,先集于喀喇河屯迎觐,随至避暑山庄,再随入围场,或行围时任管围
参见“初云”(1172页)。
1871—1932近代蒙古族诗人。亦名杜嘎尔苏荣。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出生于牧民家庭。7岁时在村塾学习蒙文,聪慧好学,爱好民间文学,尤喜背诵“好来宝”之类的民间故事歌谣。17岁入旗衙门任文
见“储政院”(2249页)。
①元朝官员。字志能,唐兀人。迁居新州(今广东新兴)。泰定四年(1327)登进士第,官户部主事,后转知归德府。为官廉明刚断,判事如神。民有衔冤不直者,虽数十年前事,皆千里奔往投诉,立为剖决,旬日悉清。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