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右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1691)授乌默客从叔父罗卜藏闲散台吉,隶中右旗,三十六年叙击叛贼罕笃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1691)授乌默客从叔父罗卜藏闲散台吉,隶中右旗,三十六年叙击叛贼罕笃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即“赤盏尉忻”(1014页)。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战国时楚国官名。其职责为参与议论国事,发布号令;出则接待宾客,应酬诸侯。※屈原曾在楚怀王(前329—前299年在位)时任此职。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见“头克汗”(631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解放前云南边疆的一些山区民族和海南岛黎族合亩地区一种靠天雨种植的低洼田。他们大多种植旱稻,只利用一些低洼地带种植少量水田,没有灌溉设施,只能到雨季才能犁地、撒种,若在播种季节久旱不雨,就得丢荒,故名。
见“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1672页)。
北辽德妃萧普贤女年号。1122年,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