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赤温
又作合赤温。蒙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把阿秃儿第三子,※成吉思汗弟。约宋乾道六年(1170),父卒,家境衰落,部众离散,连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侵扰,逃避在外。早卒,无战绩。蒙古国建立后,由其子按赤带受分地。
又作合赤温。蒙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把阿秃儿第三子,※成吉思汗弟。约宋乾道六年(1170),父卒,家境衰落,部众离散,连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侵扰,逃避在外。早卒,无战绩。蒙古国建立后,由其子按赤带受分地。
?—1641清初将领。蒙古镶红旗人。世居巴林部。以地为氏。初授骁骑尉。崇德三年(1638),从多罗贝勒岳讬征明,率护军防守七昼夜,破敌。六年(1641)五月,随睿亲王多尔衮围锦州,战明总督洪承畴援军,
见“蔑儿乞”(2442页)。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
见“总制院”(1744页)。
见“叶赫部”(539页)。
唐代蒙巂诏王。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乌蛮。统辖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及漾濞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一部份,在※六诏中最大。卒,无子,弟佉阳照嗣位。参见“蒙巂诏”(23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