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位于今新疆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西约10公里的天山脚下。面积约一万平方米。遗址存房址、灶坑、墓葬。1977年发掘其中6座古墓葬,约200平方米,出土遗物100余件,有陶器、石器、骨器、铜器,石器中磨制石器
635—712唐代南诏第二世王。乌蛮,姓蒙氏。又作罗盛、逻晟、罗慎、罗晟炎。※独逻(细奴逻)之子。唐高宗上元元年(674),父卒,继位。武后(684—705年在位)时入朝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受赐锦
唐朝突厥族将领。又作阿史那匐延都支,或都支。原为西突厥处木昆部首领,隶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龙朔二年(662),以阿史那弥射为海道总管苏海政冤杀,众心不服,遂引众投吐蕃
地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西,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东邻土默川,西接后套平原。历为古代北方民族游牧之地。名称来源主要有二说:一说出自蒙古语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一说为箔头(水陆码头)的音转。约在清
见“图们江”(1435页)。
即指今“阿里三围”地区。详见“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355页)。
三国时鲜卑贵族首领。※扶罗韩子。父为小种鲜卑※轲比能所杀害(《三国志·鲜卑传》记于魏文帝220年践祚之前;《资治通鉴》系此事于三国魏黄初五年,224年)后,与部众尽归轲比能,获善遇。在其叔※步度根与轲
辽代古城遗址。俗名波罗城,意为青灰色的城。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林东镇南两河合流之平原上。契丹建国初名龙眉宫,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神册三年(918)在此正式筑城,名皇都,后称上京临潢府。周27里,共有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贵州黎平、从江、榕江和广西三江、龙胜、临桂、融安等地。他称“八姓瑶”。操“布努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