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北右末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库鲁克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多罗贝勒额璘沁达什子达玛璘色布腾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喀河源、沙尔诺尔之西。东至色尔柯克达巴,南至察罕陀罗海,西至萨尔鲁克,北至库尔鲁克。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库鲁克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多罗贝勒额璘沁达什子达玛璘色布腾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喀河源、沙尔诺尔之西。东至色尔柯克达巴,南至察罕陀罗海,西至萨尔鲁克,北至库尔鲁克。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明嘉靖年间腊尔山地区苗民起义。腊尔山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地区。嘉靖十九年(1540),该地连遭旱灾,粮食欠收,而土司和卫所官吏苛虐无度,民不聊生,奋起反抗。二十二年(1543),贵州铜仁平头苗首领※
即“高泮弼”(1915页)。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晋代佛教译经师。祖籍天竺。父达摩尸罗与叔父同为沙门。自幼出家学佛教,通晓“胡”汉语。晋元康元年(291)起,在陈留国(治所在今开封东)仓垣水南寺,先后译出《放光般若经》、《异维摩诘经》、《首楞严经》等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扎达县的中印边界线中国领土内,向属扎布让宗管辖。为中印民间贸易的一个重要市场。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第二款规定,中国政
古地名。西汉置台登县。南朝齐废。北周武帝时复置。隋属越儁郡。唐属儁州。贞元五年(789),唐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与两林都大鬼主苴那时率兵共破吐蕃于此。宋为落兰部。元称泸沽(藏语音译,意即“两水交汇之处”
见“古里河卫”(442页)。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见“董山”(218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