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懋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槎集》等。今仅存诗数首载于方志。所作《写韵楼赋》,杨慎以为不及。卒于万历(1573—1620)初年以前。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槎集》等。今仅存诗数首载于方志。所作《写韵楼赋》,杨慎以为不及。卒于万历(1573—1620)初年以前。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喇嘛官员。边缺、大缺、中缺、小缺各营官内均有喇嘛补放之营官。各层喇嘛营官不给顶戴,缺出,以喇嘛补,多系达赖喇嘛随侍之人,如仍在达赖喇嘛前服役,勤劳年久,不能远离,由驻藏大臣另派员,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萨满教神灵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衙门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它包括12种神祗,旧时只有少数在官府当差的鄂伦春人供奉。传说过去有个当差的鄂伦春人生病,请萨满看,认为是触犯了此神,供祭后病即愈
?—185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他拉氏。道光八年(1828),由护军擢护军校。十年,赴喀什噶尔参与镇压安集延、布鲁特回族起事。二十一年(1841),官湖广督标左右二营游击,参与镇压崇阳县钟人杰反
即“掩㴲水”(203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二十二年(1486),其族首领札答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有差。弘治九年(1496),族人扳的肖、亦希臧札答来朝贡方物,赐之彩缎表里等。正
东汉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子。汉灵帝光和(178—184)中,父死,代立。才力不及其父,因贪淫并断法不平,部众多有叛离者。后出攻北地(治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被射死。
即“巴儿忽”(407页)。
?—1415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长子。永乐十一年(1413),父卒,袭职(一说自立)。执政后,暴虐无道,重辟刑,创轧锯之法,或以铁钩勾罪犯脊骨
见“阿里麻里”(12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