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1855太平天国杰出将领。亦称林凤翔。广西武缘县(今武呜县)林圩广寺村人。壮族。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给人放牛和帮工为生。爱习武,尤善骑射。清咸丰元年(1851)正月,金田起义爆发,投奔太平军。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
回族曲艺之一种。流行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其特点是多人同台演出,一般为先领唱,后合唱,每段均有齐声合腔,有时也间以说白。每段唱词常由花名起兴(如茉莉花、牡丹花等等),引出演唱内容,最后回到花名上来以告结束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见“贾尼别克”(1839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藏语音译。西宁管辖40族之一,即雍正时(1723—1735)达赖宣抚的阿里克40土司中的阿里克部落。原驻可可乌苏。东至多尔宗与察罕诺们汗界,南至纳克溪、色特尔布木,西至厄林汤奈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见“台湾城”(649页)。
汉代鲜卑地区山名,又作弹汙山。在今内蒙古兴和县东北、河北尚义县东南。东汉桓帝(146—167年在位)时,鲜卑大人檀石槐建鲜卑部落联盟,立庭于该山之歠仇水(又作啜仇水)上。后东西部大人皆归服。
?—179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六子。号西园主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袭封贝勒。三十七年(1772),晋质郡王。五十四年(1789),晋质亲王。卒,谥庄。善词、工画,兼通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