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水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苏子河。唐代有南苏城,当因近此水而得名。薛仁贵与高丽军战,拔南苏等3城后与李绩军会合,不久高丽国亡。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苏子河。唐代有南苏城,当因近此水而得名。薛仁贵与高丽军战,拔南苏等3城后与李绩军会合,不久高丽国亡。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
书名。清代官修史书。乾隆四十二年(1777)大学士阿桂等奉敕撰修,次年竣。20卷。全书分4门:(一)部族(卷1至卷7),上溯肃慎以及挹娄、勿吉、靺鞨、完颜诸部和相邻的索伦、费雅喀等部的兴衰;(二)疆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噶尔藏多尔济。※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孙。姓绰罗斯。因世代驻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故又称额琳哈毕尔噶台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率众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见“兀勒阿卫”(111页)。
元代地名。岭北地区重要屯田基地之一,与称海齐名。位于岭北行省西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一作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军千人入五条河。成宗大德三年(1299)并于称海。仁宗延祐三年(1316),罢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