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1397云南景东傣族首领。明洪武(1368—1398)间,明军至楚雄,纳款。大理平,受招谕,至楚雄献铠仗、马匹及元所授牌印。明置景东府(治今云南景东县),以其为知府。洪武十八年(1385),遣弟阿
?—1203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又译王汗、汪罕、翁汗。名脱里,又作脱斡邻勒。忽儿札胡思杯禄汗子。幼年曾先后被蔑儿乞人、塔塔儿人掠去为奴。素与弟(一作叔)台帖木儿、不花帖木儿不睦,分地而治。父卒,嗣
大兴安岭北段顶巅东侧的一个天然石洞。“嘎仙”,亦作“嘎珊”、“嗄新”、“嗄辛”等,鄂伦春语音译,词义未详。一说为满语音译,意为“屯”或“乡村”,昔对鄂伦春族居住的自然村(屯)之称呼。该洞位于内蒙古鄂伦
1886—1937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字莼孙,号心史。江苏武进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毕生致力于明清史研究。成就卓著,超越前人,受到国内外史学界推崇。治史首重官书、正史,认为真正的史料,必推某一朝本
德昂族个体家庭的祖先崇拜形式。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小祭两次,若修房建屋则大祭。祭时,备米、饭各7碗,每碗上置铜钱3文,草烟、茶叶各7堆,铁7小块,纸旗14面,鲜花14朵,盐1团,衣服1套,水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唐玄奘译,共60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记西夏仁宗御校。写本,梵夹装。各卷字体不一。现北京图书馆藏21卷:18、21、22、26、27、34、71、93至97、103、104、1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944年。
见“拓跋嗣”(1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