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离县城、市镇较远之关津要隘处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土民首领、头目、武官属员或遴选精干土兵为之,秩从九品,负责防守,缉捕盗贼,盘诰奸伪。隶属于州、县官。
见“脱脱不花”(2082页)。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见“讷殷部”(920页)。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
?-1631后金将领,十六大臣之一。满族。那穆都鲁氏。世居那穆都鲁(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以地为氏。东海瓦尔喀人。原为绥芬路(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屯长。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努尔哈赤令
即“倭赤”(1888页)。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首领。又名惹达。哈尼族。素以强悍著称,控制一方。19世纪初,发展为宗哈白氏领主(哈尼族)统治下的新兴地主。与朱申、高借沙(均哈尼族)及家庭塾师章喜、马
1166—?又作合赤温。蒙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把阿秃儿第三子,※成吉思汗弟。约宋乾道六年(1170),父卒,家境衰落,部众离散,连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侵扰,逃避在外。早卒,无战绩。蒙古国建立后,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