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土族他称。汉族、回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上部极乐地”。亦作朵陇、策堆德、策德清、蔡德溪、蔡德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北,境内有拉萨河、堆龙河。地属拉萨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堆龙德庆宗,1960年与东嘎、柳梧等合并改为堆龙德庆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又称背壶、携壶。陶质。生活用品。有扁、圆和一面扁一面圆三种形式。多圈足小口,有的口旁有流。两侧通底有穿皮带或绳索的环鼻及沟槽,便于身上或马上携带奶汁、酒浆等饮料,是适用于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精奇尼哈蕃”(2465页)。
见“康国”(2100页)。
南北朝时龟兹(今新疆库车)音乐家。其父在西域“称为知音”,“代相传习,调有七种”。他善弹琵琶,精晓龟兹乐。周武帝天和三年(568),随突厥阿史那皇后入北周。在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传述龟兹乐律“
见“镇南关”(2511页)。
?—1708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藏嘉卡尔。被选定为热译师之转世,入扎什伦布寺闻思院,为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器重之弟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任夏琼寺堪布,护理寺院达10余年,修建弥勒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