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学会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团体。1913年,以萨喇春为首的锡伯族知识分子,由于受内地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在锡伯营四牛录创立该组织。他们开办学校,传播资产阶级维新思想。提出废除旗制,取消“戈什哈”(跟丁)制度;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指定审理人员;反对官僚豪绅霸占地产。主张清丈土地,按户发给地契;各旗草场仍归公统一管理,免除无耕地户的渠工负担等。由于这些主张只在知识分子中流传,未取得本民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不久即宣告失败。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团体。1913年,以萨喇春为首的锡伯族知识分子,由于受内地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在锡伯营四牛录创立该组织。他们开办学校,传播资产阶级维新思想。提出废除旗制,取消“戈什哈”(跟丁)制度;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指定审理人员;反对官僚豪绅霸占地产。主张清丈土地,按户发给地契;各旗草场仍归公统一管理,免除无耕地户的渠工负担等。由于这些主张只在知识分子中流传,未取得本民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不久即宣告失败。
见“耶律隆庆”(1320页)。
见“耶律重元”(1316页)。
哈萨克地域区划。一说有“正面”、“侧面”之意。15世纪末—16世纪初,哈萨克汗国各部落,逐步形成三个区域性部落,称“三玉兹”或“三玉斯”:乌拉玉兹(大玉兹)、鄂尔图玉兹(中玉兹)、奇齐克玉兹(小玉兹)
西汉时乌孙贵族。小昆弥※乌就屠孙,※末振将弟。成帝永始元年(前16),与兄合谋遣乌日领袭杀大昆弥(王)雌栗靡,统兵8万余附康居,谋借康居兵,并两昆弥,以汉遣中郎将段会宗统兵备之,未果。哀帝建平二年(前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八级官名,位于※“上位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北史》等记有※太大兄、※大兄、※小兄为二至四级官名)。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见“辽庆陵”(653页)。
?—1831清朝将领。七十五之子。监生出身。嘉庆元年(1796)至七年(1802),随军于湖北、四川等省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由副前锋校升头等侍卫、副都统。八年,署贵州古州镇总兵。次年,调署广东潮州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087—1089年,凡3年。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察尔图山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七卫同时设立。宣德元年(1426)二月,首领撒里本等三人来朝,愿居京自效,命为千户等官。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海龙县西察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