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刺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亦作乌拉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哈等处女真野人首领准土奴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兀兰卫同作一名。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下游,一说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北岸。史又载正统(1436—1449)后又置有兀剌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亦作乌拉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哈等处女真野人首领准土奴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兀兰卫同作一名。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下游,一说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北岸。史又载正统(1436—1449)后又置有兀剌卫。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见“萧阳阿”(1993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藏语音译,意为“圣天”。明清时期四川昌都地区格鲁派(黄教)最大活佛之称号。明正统二年(1437),宗喀巴弟子喜饶桑波,于昌都建绛巴林寺,后传寺主位于其弟子帕巴拉。自此,该寺寺主即以帕巴拉之名转世承袭。
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陇右鲜卑之一支。亦作叠掘。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原居于漠南、河套一带,其中一部分早迁入河西湟中廉川(今青海民和县西北)一带。据《晋书·郭黁传》载,鲜卑折掘曾送马于前凉西平太守赵凝处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166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富察氏。先世居沙济。佐领木科理长子。初任佐领。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宁远城,未克,殿后以归。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清崇德五年(1640)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依据境内各地区人口的疏密、可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四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将各1人,幕㧑即为小府主将,幕览为副将,掌本府乡兵的征集、派遣、训练等
后仇池国宗室、北魏将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孙,杨德子。少有胆气,跳走如飞。北魏太和(477—499)中,举家归附孝文帝。被尚书李冲典选为军主,未几,迁统军。随孝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