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丹
见“于阗”(58页)。
见“于阗”(58页)。
见“忠建宣抚司”(1414页)。
1281—1316伊儿汗国第八代汗。又译合而班答。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儿浑汗第三子,※合赞汗弟。原受命镇守呼罗珊封地。成宗大德八年(1304),合赞汗死,遵遗命嗣位,号完者都汗(意为“有幸运之汗”)。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又译乌露。哈语“氏族”之意。由13至15个※阿塔(包含若干七辈以下※阿吾勒)组成。其成员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以该氏族祖先名字称之。有自己的游牧地、共同墓地。内部不准通婚,同一乌鲁的人
见“哈剌䚟”(1636页)。
见“祥哥剌吉”(1957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参见“锡尼喇嘛”(2365页)。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渤海王国官员(一说为僧人,名仁贞,冠以释)。唐元和九年(日本弘仁五年,814),随王孝廉等赴日告定王大元瑜丧,任录事。次年正月,同受日天皇宴迎、赐官位。五月,返回途中遇逆风,延至第三年始归渤海。工诗,
即“逻盛”(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