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西域记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元代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载,天历二年(1329),银沙罗甸入贡方物,遂以其地置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军民府,秩从四品。据《招捕总录》:延祐三年(1316),有车
见“浩尔畏”(1934页)。
见“海迷失”(1939页)。
?—1770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
参见“南木林”(1588页)。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参见“八关”(22页)。
见“陆米”(1187页)。
见“高定元”(19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