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和卓
见“伊克和卓”(807页)。
见“伊克和卓”(80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1731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郡王※萨穆扎第五子。康熙三十七年(169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八年,以追击察哈尔部之巴尔呼逃众,受嘉赏。五十五年(171
?—1650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喀尔喀右翼长赉瑚尔子。袭父汗号,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喀尔喀三汗。崇德三年(1638),谋掠归化城,清太
见“开圣丹宝”(215页)。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详见“塘波且万户”(2312页)。
见“石翌”(447页)。
蒙古国开国功臣之一。又译失力哥、帖柳兀图、失儿古额秃。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率子阿剌、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