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覩姑
见“耶律余覩”(1313页)。
见“耶律余覩”(1313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即“寻阁劝”(932页)。
隋时突厥贵族,※都蓝可汗雍虞闾之弟。开皇十八年(598),与突厥可汗染干同遭都蓝可汗、达头可汗联兵攻击,败退,弃其妻子,与染干投隋。隋廷赐以宝物,以示嘉慰。
见“耶律休哥”(1310页)。 ②见“舍利”(1467页)。
即“额真”(2530页)。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唐代称都波。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与乞儿吉思、撼合纳等部相邻。以狩猎经济为主,冬季“跨木马逐猎”。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
①(1465—1504)东察合台汗国可汗。蒙古族。※羽奴思汗次子(《明史》作阿力之子,不确)。羽奴思汗长期生活于塔什干,一些不惯于城市生活的蒙古人拥阿黑麻逃回蒙兀儿斯坦。1487年羽奴思汗卒,长子※马
?—1533哈萨克汗。又译塔喜尔汗。阿的黑速檀子,※哈斯木汗之侄(一说堂弟)。1523—1533年在位。其统治期间,对内暴虐无道,倒行逆施;对外不分敌友,四处出击,以致中、西部为诺盖汗国所占领。明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