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留残
见“伏连筹”(797页)。
见“伏连筹”(797页)。
1632—1701清朝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叛,受命随刑部尚书莫洛经略陕西,授关南道。二十一年(1682),补广西苍梧盐法道。二十三年,迁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分上、下两册(另有与之相同之手抄本称《乾隆西藏志》,分上、中、下3册)。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主要记述清军两次入藏驱逐侵藏之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康济鼐等4名噶伦简历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清代四川邛部土官。彝族。其先人历宋、元、明三代均为邛部(今四川凉山州越西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一作四十三年),邛部长官司长官岭安盘投诚,改授邛部宣抚司宣抚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二年(1
刊物名。由绥远省农会主办,于1932年4月创刊,由绥远省拨款。1933年2月,因抗日战争停止拨款,以募款维持,出刊数期,于1934年10月后停刊。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葡萄酒的一种。南北朝时高昌之特产。其中以八凤谷冻成者为上品,终年不败,常入贡内地。为当时酿酒工艺高度发展的产物。
?—551东魏、北齐官员。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兄临淮王元或无子,遂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温和,明于政理,提出“省人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