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见“戴辣”(2574页)。
?—1323元朝大臣。又译帖赤、帖失、帖实。蒙古亦乞列思氏。英宗妃速哥八剌兄,权相铁木迭儿义子。仁宗(1311—1320年在位)时,任翰林学士承旨、宣徽院使。英宗即位初,任太医院使、中都威卫指挥使。至
见“且兰县”(55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1830—1871清代青海玉树第二十二代囊谦王、千户。藏族。咸丰元年(1851),兄阿德去世,继掌囊谦政教事务。同治元年(1862),中瞻对反清首领工布郎结率兵千余,由德格北上攻玉树,焚毁拉秀部落百户
见“河中地”(1506页)。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插汉儿”、“察罕儿”、“擦汗儿”、“插汉”等。属※左翼三万户,为大汗的直辖部,领有察罕塔塔尔、克什克腾(克什旦)、敖汉、奈曼、翁牛特(翁里郭特)、乌珠穆沁、浩齐特和
?—176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献籍三百余户降。诏赐冠服佩饰。受命入觐,封辅国公,赏白金1500两。寻阿睦尔撒纳叛,拒从,与诸辉特台吉被置于塔密尔。
我国古代北方民族妇女中流传的一种化妆术。据《契丹国志》:“北妇以黄物涂面如金,谓之佛妆。”此黄物指栝楼(又写作蒌),一种草本植物,可入药。《鸡肋篇》明载:“其良家士族女子……冬月以括(应为栝)蒌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