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因居鸭绿江流域,故名。约分布在今吉林省临江、集安至辽宁宽甸县一带。辽太宗(927—947年在位)时向辽朝贡,后不见其纳贡记事。辽在其地设鸭渌江女直大王府,任命其首领为大王管理其民
古代少数民族舞蹈。流行于今新疆和中亚一带。最初多为女子舞,有独舞或三四人舞。后也有男舞者。以各种急剧的旋转动作为主而得名。唐白居易《胡旋女》一诗描绘说:“弦歌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
1801—?扎贡巴三世活佛。藏族。甘南夏河人。5岁时被嘉木样谢巴确认为扎贡巴活佛。6岁从阿莽班哲达出家,取名衮却丹巴若杰。后在拉卜楞寺学经及五明之学。曾两赴西藏卫地,先后从达浦永增益西嘉措等30余位经
见“大王院”(79页)。
古山名。所指过去有人推测在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西南。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至勿吉族境,经此山。
见“虎尔哈部”(1385页)。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古西域湖名。见《水泾注·河水二》引《释氏西域记》:“阿耨达山西北有大水,北流,注牢兰海”。阿耨达山即今昆仑山脉,其西北之大水为今新疆且末县一带的车尔成河,牢兰海即今新疆罗布泊。《释氏西域记》是晋代僧人
1846—1918清代蒙古族诗人。字子澄,号铁君,也称阁笔老人。蒙古镶白旗人,巴哩克氏。自幼习汉语,读诗书,聪慧过人。同治九年(1870),补丁卯科优贡。十二年(1873),中举人,继中进士。先后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