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①汉(匈奴)刘聪年号。311—315年,凡5年。 ②南凉景王秃发傉檀年号。408—414年,凡7年。
?—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
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三十六年(1771),父卒,袭札萨克亲王爵,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授固伦额驸。从征临清、石峰堡皆有功。嘉庆八年(1803)二月,仁宗乘舆入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北隅之翁媪山,集山间小水东流,贯札萨克图旗中央。南流与洮儿河并行而流,经突泉县,东流入洮儿河。清代以来,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地。
1172—1232金宗室、大臣。诗人。本名寿孙,字仲实,一字子瑜。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孙,越王永功子。博学有才,喜为诗,工真草书。世宗大定二十七年(1187),加奉国上将军。章宗明昌(1190—119
纥石烈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居活剌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腊醅之弟。弟兄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联盟之机,与兄腊醅一起,约集乌古论部骚勒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
唐代吐蕃早期之香雄王(古羊同国)。又称黎迷纳、黎嘎许。辖今阿里及藏北西南部地区,为当时12小邦之一,势力颇强。赞普松赞干布曾以妹赞蒙赛玛噶妻之,助其治理内务。在位期间,设官职、建军队、以本教治国,相传
即“徒单克宁”(18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