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四。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古代吐谷浑民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鲜卑语。有本民族文字,今已失传。据《隋书·经籍志》载,有用鲜卑文字著录的典籍《国语》、《鲜卑语》、《鲜卑号令》等10余种,今已佚。
清※宗室中无爵位者的称谓。乾隆八年(1743)定:亲王妾媵之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贝勒、贝子妾滕之子,考授奉恩将军;亲王以及贝子诸爵,其“妾婢”所生之子,皆不予授封,俱为闲散宗室。十三年(1748),
亦称“鸠民”。僚人的一支。汉晋时分布滇西及牁古、益州二郡间的兴古郡(今云南东南之文山、红河两自治州一带)。出自古代百越族系之一支,发展为壮侗语族诸民族,与今仡佬族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北宋顺州土官。僚人(《宋史》称顺州蛮)。真宗朝时为归德将军、检校太子宾客,知顺州。乾兴初(1022),率党人田承恩等反宋,攻施州。朝廷发夔州兵击之。后上书朝廷,愿还过去所掠金帛、器械、并输粟2千石,以
见“元恭”(228页)。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金代有关铜的禁令。以战争频仍,财政紧张,铜钱短缺。铜是铸钱的原料,为确保铸钱用铜,制定许多铜禁。正隆二年(1157)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大定八年(1168),重申禁止销钱作铜令。大定十一年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佤语音译,意为“管寨子的人”。参见“扩”(7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