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依乎达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参见“督”(2356页)。
契丹宫廷符契。为閤门使唤仗时用之。以阴、阳两面为一组。国行大礼,閤门使受阳面木契,勘契官执阴面,互相勘合,奉敕唤仗。
蒙古语音译,意为“班组”、“轮值”、“值勤”、“当番”。为准噶尔掌管喇嘛事务之机构,相当于清代喇嘛旗。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前期,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先后设有3集赛。噶尔丹策凌为了“兴黄教”、“安众生
见“尼剌部”(664页)。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参见“三顺王”(49页)。
参见“哈孜伯克”(1639页)。
见“缚喝”(2416页)。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指解放前瑶族一些地区占有数量较多的田土和荒山的人或阶层。多把荒山佃给无土或少地的※“山丁”垦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或采用“种树还山”的剥削方式。过去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坳瑶和花蓝瑶均属这一阶层,除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