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旗务议覆
书名。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2卷。满汉合璧。前后两次编纂而成,雍正元年至五年(1723—1727)部分完成于雍正九年(1731);雍正六年至十二年部分纂于雍正末年,同时付梓。记雍正年间(1723—1735)八旗奉议及皇帝的议复,内容涉及八旗生计、兵丁训练、整饬武备等,是研究雍正年间满族旗兵的重要资料。有雍正年间殿本存北京图书馆和第一历史档案馆,汉文本为乾隆六年(1741)内府刻本,1991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李晓东、哈闻君的点校本。
书名。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2卷。满汉合璧。前后两次编纂而成,雍正元年至五年(1723—1727)部分完成于雍正九年(1731);雍正六年至十二年部分纂于雍正末年,同时付梓。记雍正年间(1723—1735)八旗奉议及皇帝的议复,内容涉及八旗生计、兵丁训练、整饬武备等,是研究雍正年间满族旗兵的重要资料。有雍正年间殿本存北京图书馆和第一历史档案馆,汉文本为乾隆六年(1741)内府刻本,1991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李晓东、哈闻君的点校本。
见“王台”(200页)。
见“西南丝道”(704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四世”(1861页)。
旧时满族习俗,对夏历正月初六的一种节令称呼。流行于京师及东北地区。每年新春初一至初五,有接神、拜年、祀财神、打鬼等各种活动,所有店门均要关闭,并严禁妇女往来串门。初五叫“破五”,从此开禁。初六叫“归宁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一名新律。西夏官乐名。仁宗令乐官李元儒采用汉人乐书,参照本族原有乐律重新制定,历3年,至人庆五年(1148)制成,赐名鼎新,升元儒等官。
书名。又名《皇元征缅录》、《元朝征缅录》。元人撰,不著姓名。此书出自官府档册,载征缅事。《元史·缅国传》即据此稍有增删。载至元八年(1271)至大德五年(1301)八月事。因作于天历、至顺年间(132
见“塔海绀卜”(2161页)。
傈僳语音译。指横悬于江面上用以过渡的溜索。由竹篾纽结而成,直径约4至5厘米。有平溜、陡溜两种。平溜为一股,基本平直,没有倾斜度,来往均可溜渡,稍费力,一般安在江面较窄处。陡溜为两股,高低对倾,一来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