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吏部铨选则例
书名。清锡珍等奉敕编。二十一卷。《吏部则例》,道光十九年(1839)至二十三年曾续修,同治十二年(1873)复设馆续修,于光绪十一年(1885)告成。此编即其中一部分。辑录光绪十年以前有关铨选案例、章程而成。分《铨选满洲官员品级考》、《铨选蒙古官员品级考》、《铨选满洲官员则例》、《铨选汉官品级考》、《铨选汉官则例》五门。为清政治制度史料。有光绪官刊本。
书名。清锡珍等奉敕编。二十一卷。《吏部则例》,道光十九年(1839)至二十三年曾续修,同治十二年(1873)复设馆续修,于光绪十一年(1885)告成。此编即其中一部分。辑录光绪十年以前有关铨选案例、章程而成。分《铨选满洲官员品级考》、《铨选蒙古官员品级考》、《铨选满洲官员则例》、《铨选汉官品级考》、《铨选汉官则例》五门。为清政治制度史料。有光绪官刊本。
书名。清谭嗣同、唐才常撰。二卷。卷一载谭嗣同文,凡十八篇,多不见本集;卷二载唐才常文,凡二十七篇,多见《湘学报》及《觉颠冥斋内言》。末附二人传记。有光绪二十六年(1900)刊本。
在今湖北长阳县西南。《续资治通鉴》:元泰定三年(1326),“米峒蛮田先什用等结十二峒蛮寇长阳县,湖广行省遣九姓长官彭忽都不花招之”,即此。
本普里部,元改置普定府。治今贵州安顺市。辖有今贵州安顺市、普定县等地。隶云南行省。大德七年(1303)改为路。明洪武十四年(1381)复置普定府,属四川布政司。十八年废。
昆明市境内的著名古迹。位于市区之南,东、西两塔相峙而立,均为南诏晚期所建。东、西寺塔均呈四方形,各十三层,高约20米,砖砌,唐代佛塔风格。东寺塔清代已倒圮,光绪年间重修时移至以东数百步之新址。
清代产销食盐种类之一。系陕西布政司属及直隶宣化、西宁县,山西太原、徐沟县,甘肃皋兰县等处所产之盐,在当地销售。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镇戎军置。治今固原县。初属熙秦路,后属凤翔路。辖境相当今宁夏固原及同心县治以南地。蒙古改为原州。北宋庆历初西夏败宋军于此。
1542—1618明泰和(今属江西)人,字相奎,号青螺、衣生。隆庆进士。历官知府、佥事、参政、按察使、布政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理湖北川东地方军务,参与进讨
亦称定额租。古时征收地租的一种计算方式。地主出租土地时,按照土地面积计算,规定佃户每年应交的确定数额的地租。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定租呆交,不问年成丰歉,都要按规定数额交租,亦称包租、“铁板租”或“死租”
古代打击兵器。本出西戎。棒一长一短以铁链连之,利于自上击下,马上用之,以敌汉之步兵。其状如农家打麦之连枷,故汉兵善用者巧于戎人。
即“昭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