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马府

马府

官名。周朝置。掌管世族名籍。《韩非子·亡徵》: “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陈奇猷注:“此文马府者,当为掌典册之官。上句既言‘私门之官用’,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册籍。据此,则此下当依今本补绌字,绌与黜通,黜谓罢黜。马府之世绌,犹言马府所掌之世族名册罢而不用。”


官名,掌有武功者之名册。《韩非子·亡征》:“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乡曲之善举,官职之劳废,贵私行而贱公功者,可亡也。”

猜你喜欢

  • 戈戟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旗、瓜、吾仗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 多罗郡王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 礼部郎官

    礼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 礼制馆总裁

    北洋政府置,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见“礼制馆”。

  • 只哈赤

    蒙古语,意为“渔人”。指蒙、元宫廷、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

  • 宗人府空房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专门关押、圈禁有罪宗室。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由府堂官派充。特殊监狱名。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俗称高墙。清代宗室犯罪,轻则折罚,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监禁在宗人府下

  • 四卫营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置腾骧左右卫与武骧左右卫,合称四卫营,属上直亲卫中的四营,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帅力士直驾,随驾,统千户所三十二。

  • 民部司马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 乡约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 秋曹

    刑部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