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领凭

领凭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猜你喜欢

  • 漕曹掾

    官名,汉置,掌漕运事,为漕曹长官。汉朝郡国所产之谷,有的存于本郡国,有的运往京城,有的调往他处。其运多由水路,由漕曹官员掌管其事。《后汉书·百官五·州》注引《汉官》曰:“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此之“

  • 祗应司提点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

  • 巡工司

    海关海事部的主管。见“海事部”。

  • 次司空

    官名。一说次于都司空的职官。《墨子·杂守》: “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孙诒让: “次司空,亦次于都司空也。”

  • 管理火药局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由本部堂官於满、汉司员、笔帖式内派委,无定员。

  • 兰台待郎

    官名。见“兰台”。

  • 礼部侍郎衔协理理藩院事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 定,理藩院侍郎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至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 释教总制院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总制院。掌全国释教,兼治吐蕃事务,设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

  • 东京舍利军详稳

    官名。辽朝置。掌东京舍利军马。